(3)面向嵩明县招收18人,面向富民县招收12人,面向安宁市招收18人,面向晋宁区招收12人,面向宜良县招收12人。
(4)面向五华、盘龙、官渡、西山、呈贡、经开、阳宗海等区域招收24人。
03
报名申请流程
(一)报考登记
符合条件有报考意愿的考生于2025年5月7日至13日,登录,重点核对民族、户籍地等信息与实际是否相符,按系统提示进行报名登记;登录下载打印填报《报考登记表》,按栏目要求认真填写相关信息,并于2025年5月13日前将填写完整的《报考登记表》(一式4份,需签字确认)和户口册复印件,交到初中毕业学校。
(二)审核备案
初中毕业学校从中导出报考考生名单,分类汇总形成《昆明市普通高中“阿诗玛班”“民族班”报考汇总表》,对报考考生的应届生身份、户籍、民族等报考资格完成初审后,将《报考汇总表》《报考登记表》和户口册复印件于5月19日前统一送至辖区教育行政部门。各县(市)区教育行政部门于5月23日前完成对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核,并将资格审核通过的《报考登记表》1份留县(市)区教育行政部门存档,1份转送县(市)区民宗部门存档,1份返初中毕业学校存档,1份返还考生留存。经县(市)区审核合格的报考考生,由各初中毕业学校在校内进行公示。
(三)数据上报
各县(市)区教育行政部门于5月30日前将各学校公示照片电子版、《报考汇总表》的电子版和盖章件报送至市教育体育局普通高中教育处。
04
志愿填报和录取办法
(一)志愿填报
“阿诗玛班”和“民族班”招生,纳入全市普通高中招生统一填报志愿,志愿设置在“提前批次”,共设置2个平行志愿。报考考生于志愿填报期间,登录“云南省初中升高中招生管理系统”进行志愿填报。
(二)录取办法
1.以市招委划定的主城区一级高(完)中录取最低控制线作为“阿诗玛班”和“民族班”招生的录取最低控制线。
2.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和成绩,依据“阿诗玛班”和“民族班”招生范围和招生指标分配方案,统一办理录取手续。录取时,若有未完成的招生指标配额,招生名额调剂到全市范围择优录取。
3.考生被录取到“阿诗玛班”和“民族班”后,不再参加后续批次志愿学校的招生录取。
05
学习和待遇
(一)录取到“阿诗玛班”“民族班”的学生,由学校混合编入其他普通班学习,纳入学校统一管理。
(二)录取到“阿诗玛班”“民族班”的学生,由市级财政按每生每年1万元的标准补助学校,用于免除学费、住宿费、书费,并对家庭困难学生给予一定生活补助,剩余部分可由学校参照生均公用经费使用范围统筹使用。
(三)“阿诗玛班”“民族班”工作经费由市财政纳入市教育体育局的部门专项预算经费,对承担“阿诗玛班”“民族班”的每所学校每年给予10万元工作经费补助。
06
组织领导
(一)市教育体育局和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共同负责对“阿诗玛班”“民族班”招生工作的组织,各县(市)区教育行政部门、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要密切配合,加强对“阿诗玛班”“民族班”招生政策的宣传,做好报考学生资格审查工作。
(二)各县(市)区招生部门和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,遵守招生纪律,认真做好“阿诗玛班”“民族班”招生录取工作。
(三)新生入学后,学校要广泛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,要加强管理,要组织体格检查、思想品德考查、入学资格审查等,对不符合条件者,一经查出,无条件退回,情节严重的要追究责任,严肃处理。
联系人:方老师
记者丨余苏晏
编辑丨余苏晏
一审丨张丽亚
终审丨杨世玥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